歙县交警大队一辅警受贿获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5月30日下午,歙县人民法院对该县交警大队原辅警江继鹏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江继鹏在担任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辅警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综合考虑被告人江继鹏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吴永泉
歙县交警大队一辅警受贿获刑
2026-08-19 [email protected] 市场动态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5月30日下午,歙县人民法院对该县交警大队原辅警江继鹏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江继鹏在担任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辅警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综合考虑被告人江继鹏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吴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