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聪明仿造微信转账还款记录 凤台这人被拘留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5月30日,债务人刘某喜因提交假还款转账记录,严重干扰诉讼程序,被凤台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日,罚款10000元。

刘某胜向法院诉称,2015年-2016年间,同村村民刘某喜因做生意陆续向其借款30000元,口头约定利息1.5%,刘某喜只支付了少部分利息,就不再还款,故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偿还借款本金30000元,利息13200元。

2019年4月16日,顾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刘某喜提供了十笔微信转账记录,刘某胜当庭认可了四笔,其余六笔不予认可。从被告提供的转账清单看,确实有10笔款转账给昵称是“回头不是你”(原告的微信呢称)的记录,法官当庭告知了双方当事人不诚信诉讼的法律后果,决定休庭。

庭后,办案法官立即前往腾讯财付通总部进行了查询。经查实,原告的微信账户与被告手机注册的账户(呢称为“信用卡办理随行付PSJ”)往来转账记录是五笔。另外五笔是被告转给另外一个为微信呢称和头像皆与原告一致,但微信号却截然不同的账户。而此微信号与被告转给另外的一个呢称为“诺”的微信号是同号。

事实真相大白,被告自作聪明,将别的微信号的呢称和头像改成原告的,并将与此人的转账记录,拿来冲抵原告的借款。被告因提供虚假证据,扰乱诉讼程序,被依法予以惩处。

王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张安浩